原来你在豆瓣上推荐这本书来着,呵呵。
这本书主要的错误之处在于,一,把美国的基督教新教看成铁板一块,二,把当代的美国价值观简单地算到基督教新教头上。
事实上从美国建国之初,就有很强烈的世俗主义倾向,比如美国的国父之一Benjamin Franklin就是一位自然神论者,其他诸如 Jefferson, Washington的自然神论者身份虽然有争议,但至少他们不是纯粹的那种传统意义上信仰一个人格化上帝的基督徒。
正因各派实力大佬的多元背景,谁都不可能独大,所以初生的美国没有变成一个独裁国家,而是在大佬们的勾心斗角和妥协下演化出了一个处处分权,时时制衡的制度。在宗教事务上则采用了政教分离的措施。
政教分离并不意味着国民没有宗教生活,只是说国家机器不提供宗教服务,让市场来自由选择。自由选择之后肯定会有胜出者,那么这些份额比较大的宗教通过民主机制来影响世俗政府的决策当然是可能的,也是存在的。但问题是,美国的宗教市场是如此多元化,这种影响并不可能大到一个church就能左右国策的地步。
关于美国的当代价值观,正因为前面提及的这些原因,它早就不是一个或者几个church所专有的,而是被其他各个宗教背景的团体所认同。对于宪法至高地位之尊崇其实超越了对各自god的信仰,成为这个国家凝聚力的核心。一些民意调查显示,很多美国人只是把宗教信仰纯粹看作个人心灵上的一种修为,这和一些政教合一的国家里把宗教准则严格贯彻到一切世俗生活上的态度非常不同。更有调查显示美国近年新兴宗教发展迅速,传统的仪式化宗教生活正被越来越多个人化的spiritual exercises所取代。